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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立新化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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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雅玲 - 人事主計法令宣導 | 2026-03-30 | 點閱數: 10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調用教師處理原則」辦理。

二、應徴資格:

 (一)本府教育局所屬各級學校編制內現職專任教師。

 (二)實際擔任教學工作 3 年以上。

 (三)近 3 年內(111 學年度至 113 學年度)成績考核均為四條一款(甲等)。

 (四)無教師法第三十條各款情事之一。

 (五)未曾受刑事、懲戒或行政處罰者。

 (六)違反上述第四款或第五款規定,啟動調查期間,不予調用。

三、調用時間:以公假方式全時調用本府教育局,調用 1 年(自 115 年 8 月 1 日至 116 年 7 月 31 日止)。

四、工作項目:教育相關業務。

五、用人單位如下:

 (一)課程發展科: 3 名

 (二)學輔校安科: 3 名

 (三)午餐保健科: 2 名

 (四)特幼教育科: 4 名

 (五)永續校園科: 1 名

 (六)秘書室: 2 名

六、報名方式:有意者請填具附件之報名表完成核章後掃描成 PDF 檔,及 111 學年度至 113 學年度之考績通知書影本(請蓋私章及與正本相符章),於 115 年 4 月 24 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 00 分前逕以電子檔(含 EXCEL 可編輯檔及 PDF 檔)郵寄至承辦人黃以廷 k6277@tn.edu.tw ,本局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倘資料及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面試。

七、上開附件報名表志願序欄位,請投件者儘量填滿 6 個志願科室編號,俾利錄取時順利分派至各用人科室。

八、檢附 115 學年度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二級機關調用教師公開徵才報名表、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調用教師處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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