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內容區

臺南市立新化國民中學

:::

主內容區域

公告 吳國財 - 人事主計法令宣導 | 2015-09-06 | 點閱數: 447

本案修正現職員工之子女及現職員工(含配偶)之父母親「團體航空意外傷害保險金」和「團體意外傷害保險特定意外雙倍給付保險金」保險金額分別為 100 萬元及 200 萬元,原投保計畫內容金額係為誤植,爰修正之。
員工如有需要,請逕與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0800-020-090 )聯繫辦理。
 

:::

右邊區域內容

搜尋

頁尾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