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內容區

臺南市立新化國民中學

:::

主內容區域

公告 黃姿琪 - 人事主計法令宣導 | 2024-08-06 | 點閱數: 163

說明:

一、修正「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第六點、第二十二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二、檢送修正「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第六點、第二十二點規定 1 份。

:::

右邊區域內容

搜尋

頁尾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