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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立新化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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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怡淇 - 學務處 | 2023-12-18 | 點閱數: 102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12 月 11 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 1120174915A 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評選作業期程說明: (一)初審作業:依本計畫所訂之評選指標及申請相關資料, 請於 112 年 12 月 26 日前將各申請表送至本局社會教育科林 士郁老師收(708201 臺南市永華路二段 6 號 4 樓),郵寄以 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複審作業:國教署預計 113 年 1 月底前完成複審作業, 2 月 公布績優名單。 (三)頒獎典禮訂於 113 年 3 月 20 日(星期三)舉行。

三、本案曾獲獎個人及單位於 3 年內不得再行申請(已獲 111 年 度本計畫各項獎勵之績優個人及單位,本屆不予受理)

四、國教署得實地訪查各項獲獎個人及單位,如有申請、受推 薦事蹟不實經查證屬實者,撤銷其得獎資格,並追繳原頒 發之獎座及獎狀。

五、檢附原函、實施計畫和申請表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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