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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資格:
(一)單親家庭子女
(二)評審原則:
1、家庭背景(申請人和扶養人)分數:不同背景分數不一,依序為單親/低收入戶/身心障礙/重大傷病
2、學校上下學期(一學年)總成績分數×40﹪
3、上學年(上、下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 75 分以上
4、一戶限一名
5、未享公費待遇
二、申請資料
1、最近 3個月申請者及監護人戶籍謄本。
2、學生證影本。
3、 109全學年成績正本
4、其他可資證明文件
三、名額及金額:全國 100 名,通過者每名 3000 元。
四、校內申請期限: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