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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立新化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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塗絲佳 - 學務處 | 2019-03-06 | 點閱數: 616

108 學年度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如為轉學生,最遲應於 106 年 7 月 31 日前(含 7 月 31 日當天)完成轉學程序,並於新轉入學校且就讀至畢業,始符合「畢業前於原校就讀滿 2 學年以上者」之定義,而具有保障名額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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