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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4 年 4 月 21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40039968 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國民基本能力,培養公民素養,暨厚植國家競爭力,持續透過專業師資負責規劃學校閱讀活動,建立校園優質閱讀氛圍,協助學生透過閱讀增進學習能力,確有其必要性及發展性。爰此,教育部自 98 年度起,試辦增置國民中小學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配合 12 年國教之推動,並達永續推動閱讀教育之目標, 104 學年度賡續辦理國民中小學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旨揭相關實施注意事項如附件 1 。
三、旨揭注意事項適用 103 學年度至 104 學年度,惟二年期計畫已於 103 學年度核定完成(學校名單如附件 2),爰104 學年度僅接受申請一年期之計畫,本市可提報申請件數國小 14 校、國中 7 校。
四、欲申請學校請檢附旨揭注意事項附件之提案申請表及經費概算表一式 3 份,於104 年 5 月 8 日(星期五)前寄(送)達東區大同國小教務處,逾期不予審查。
五、由本局組成審查小組進行各校申請審查,依提報校數規定,提報國教署申請,由國教署進行複審。
對於擔任閱讀推動教師有興趣的同仁,請先告知教務處設備組,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