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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需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家庭年所得50萬元以下子女其中一個條件。(不含七年級上學期新生)。
請符合資格者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申請表,備妥證明文件後於 10 月 20 日前至教務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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