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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6 年 3 月 2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60020045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自 98 年度起,試辦增置國民中小學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配合 12 年國教之推動,並達永續推動閱讀教育之目標。 106 學年度賡續辦理旨揭計畫徵選,由本局召集審查小組進行各校計畫書初審,並將初審通過學校函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進行複審。
三、補助對象:本市公立國民中小學。
四、實施期程: 106 學年度。
五、申請方式:有意申請之學校請檢附本計畫核章後之「提案申請表」及「經費申請表」各一式 3 份,並於 106 年 3 月 16 日(星期四)前逕寄送本局課程發展科郭秋梅教師彙整,逾期不予受理。
六、檢附旨揭計畫相關實施注意事項 1 份(如附件)。
※有興趣的老師請洽設備組。